要先確認一件事,是真的沒感覺,
還是一開始就「拒絕」去感覺。

沒話題很正常,因為生活圈可能沒交集,
很多人在這一步就打退堂鼓,試想,
一個住在都市跟一個住在非洲的怎會有交集?

可是如果有一天非洲人搬到都市去住,
或是都市人搬到非洲去住,也許就有交集了。

有時候交集是需要一起去創造出來的,
生活是需要經營的,而不是坐在那就會擦出火花,
那麼我想這世界不會有那麼多曠男怨女,不是嗎?

對方的感覺呢?如果真的對對方沒意思,
可是對方卻有那個意思,那就要明確的告訴對方,
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也許很殘酷,
但總比搞曖昧耽誤人家青春好,
如果對方決定執迷不悟,那就是他自己的問題了。

放鬆心情當作是跟朋友聚餐,
畢竟沒有規定跟對方出去滿幾次後就要跟對方結婚,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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