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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年牛頓用三稜鏡將太陽白光分解成:
紅、橙、黃、綠、青、藍、紫七個色帶。
牛頓推論:太陽的白光是由七色光混合而成,
白光透過三稜鏡的分解叫做色散,
彩虹就是許多小水滴對太陽白光的色散。


光波有著自己的波長與振幅,
前者決定了色相,後者則影響了明暗,
太陽光是直線前進的,遇到物體時會被物體吸收或是發生折射,
因為每個物體表面性質不一,被吸收的光線種類也不一樣,
而反射的光線種類也因此不一,這就是我們能感知色彩的原因,
我們看到的色彩就是那些被反射之後的光線。
就像蘋果的紅色,因為蘋果把其他光線都吸收了,
只反射了紅色,因此我們就看到紅色的蘋果了。

這就引發了一個頗受爭議的問題,究竟物體本身有沒有色彩?
一派認為物體皆是依靠吸收或反射光線來表現色彩,
沒有光就沒有了反射,也就沒有色彩,所以物體並沒有固有色,
我並不贊成這個說法,不過我的理由跟其他人不一樣。

如果物體沒有固有色,
那麼是「誰」決定讓物體吸收哪些光?又決定反射哪些光?
我認為只是因為表現色彩的形式不一樣,
這個世界表現色彩的運作模式就是需要靠光線折射來傳達。
如果物體能夠像太陽那樣自行發光,自然就沒這個問題了。

就像電腦需要插電才能讓電腦運作,
但沒人會說電腦可以看DVD是因為電的關係吧!?
只有電就能看DVD了嗎?
我認為那是電提供了電腦能量,讓電腦能夠去作那樣的事情,
就像光線提供了物體一個表現的媒介和能量,
如果物體本身不具備任何吸收和反射光線的屬性,
比如它會將所有的光反射或是吸收,
那麼就算有光,物體只會呈現黑白,何來色彩?

也就是說,所有的物體都有自己的色彩,本身就具備固有色,
生物感應色彩的方式必須藉由光線來傳達,
而偏偏這個世界絕大多數的物體沒辦法自行發光,
所以就會讓人有色彩是光線所賦予的錯覺,但其實並不完全正確,
那就像植物行光合作用,雖然植物一定要有陽光才能行光合作用,
但是若本身沒有行光合作用的機能,有陽光也是白搭。
不然小狗和人類,甚至是桌子都可以行光合作用了,不是嗎?

太多人把顏色表現狹隘的定義在本身就必須具備色彩,
就是色彩必須一開始就是黏在(或塗在)物體上,
那才叫做這個物體有固有色,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那些可以依據環境變色的動物和昆蟲,
一樣的光照射在他們身上,為什麼可以呈現出不同的顏色?
因為他們改變了他們皮膚或表皮表現色彩的屬性,
就像上面一再提到的,世界運作的原理就是需要靠光,
以及和物體發生吸收和反射的過程,來達到「展現」色彩,
因為物體和生物沒辦法自行發光和在本身體內完成折射和吸收的過程。

但是物體確實是有固有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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