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客來瀏覽群書時,
赫然瞥見一本名叫「戀愛是種邪教」的書,
我沒看過這本書,也不是很想看。

看到這樣的書名,腦中浮現另一句話,
如果這句話成立的話,那麼,結婚就是一種宗教狂熱。

倒不如說,戀愛是其實是種「迷信」的過程,
迷信愛情,迷信愛戀,迷信感覺,迷信錯覺。
某種程度上的自我催眠,直到突然醒過來。

那麼結婚到底算不算是一種宗教狂熱?
如果不結婚就是該死,也不知道為何而婚,那麼就是宗教狂熱,
如果結婚只是一種選擇,一種生活方式和態度,
那麼就只是「宗教信仰」。

戀愛不應該是種邪教,因為那樣結婚就是下地獄了,
那麼一堆人拼命想下地獄我就不知道是為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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