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對廢除死刑,即使我知道這是一個世界趨勢,
台灣在不遠的未來也許會成真,但我內心深處還是反對。
我沒辦法像一堆學者那樣引經據典,也不會說一堆道理,
對我來說,像兇殺案這種案例,人權不該被拿來過度無限上綱,
這些人在殺人時有將心比心,把他要殺的人當作是人嗎?沒有!
殺人犯有意識到他即將殺害的是一個「生命」嗎?沒有!
當受害者哭喊著請求放過他們時,他們有憐憫這些人嗎?沒有!
他們連眼睛眨都不眨的就將人殺死,甚至分屍。
然後殺了人之後,知道要被判死刑了,
才害怕的悔過,要大家關注他們的人權?
在剝奪了他人的生命後,再跟法律要求對他們生命權的尊重?
很抱歉,我做不到。
現在被抓住了,只好裝可憐,懺悔!然後一堆人好像佛陀再世,事不關己那樣,
滿口仁義道德,鼓吹著要尊重犯人的人權,似乎在顯示他們多麼高尚與寬容。
看了只覺得噁心和想吐!
這時我才發現可憐被害人的人權遠不如活著的,
有誰能體驗一個人被殺的過程那種被凌虐的恐懼與痛苦呢?沒有!
因為他們都死了!
那這些被殺害的人權呢?哈!早就被丟到一邊了,
我真希望這個世界有一天發明一種虛擬實境,讓大家去體驗那種感覺,
體驗如何被人殺死,如何被人凌虐致死,然後再來跟我講人權!
有人說,冤冤相報何時了,我想只要去問那些受害者家屬,
冤冤相報和讓他們逝去的親人重生,他們選哪一個,我想沒人會選前者,
他們為何要面對這種選擇?還不是那些殺人犯造成的!
沒想到殺人者反而成為被可憐的一方,被害家屬好像變成兇手,
似乎非要讓這些殺人犯被判死刑而死不可,
今天始作俑者到底是誰阿?還不是這些殺人犯!
至於其他有的沒的長篇大論,很抱歉,我書讀得不多,都看不懂,
我只知道「殺父之仇不共戴天」,誰奪走我最愛的家人的性命,他就要付出代價!
不是每個時間點、每件事、每個人都能用「理性」來解決,
女朋友變心了,哭個一場就好,
車子被偷了,存錢再買一輛就好,
走在路上被認錯打了,自認倒楣到醫院看醫生就好,
但今天失去的是最愛的親人,情何以堪?
真相?誰來決定?審判有瑕疵?誰來決定?
對家屬來說,唯一確定的是,
他們失去了家人,而這才是他捫心中永遠的痛。
很多事情,「我們」都可以理性的去討論,
但唯獨這件事,很抱歉,「我們」就是感情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