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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中了樂透,你應該不會分你朋友,
但是如果他要跟你借錢,你因為中了樂透,錢很多,
可能會借他,甚至情意相挺,不用還了。

我想沒有人會把自己的女朋友借給別人用吧,
所以不就沒有有福同享了,不是嗎?很多東西要看什麼事情,
那種動不動就拿「講不講義氣」「夠不夠朋友」來要脅別人施加恩惠的人才可惡,
人家願意與你有福同享是你運氣好,願意與你有難同當是你的福氣,
但不管如何,別人都沒義務這麼作。

「朋友」難道是拿來利用的?拿來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
沒這麼作就不是朋友?那拜託千萬不要找我當你的朋友,因為我當不起。

在要求朋友這麼作時,我們自己有先作到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了嗎?
把手指著別人永遠比指自己容易,朋友即使沒這麼作,也不代表他們就是壞人,
可能他們心有餘而力不足,也可能還要顧慮到他們家人的感受等等,
再說,每個人對朋友的定義本來就不同,「有福同享有難同當」這種東西,
本來就會因現實情況的不同而有所差別,不能一以蓋之。

最後要說的是,當我對朋友有義,是我願意這樣對朋友付出,
而不是作為將來我要求對方也對我有義的一種籌碼,
那麼這種互相的「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也只是一種利益交換,
而不是朋友之間發自內心的情義相挺。

我很喜歡「奉獻」這首歌,每次聽這首歌都會眼眶泛紅,
歌裡一直再問自己,為別人做了些什麼,
我想這是在這個功利社會裡每個人都要先反省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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