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我反對廢除死刑,即使我知道這是一個世界趨勢,
台灣在不遠的未來也許會成真,但我內心深處還是反對。

我沒辦法像一堆學者那樣引經據典,也不會說一堆道理,
對我來說,像兇殺案這種案例,人權不該被拿來過度無限上綱,
這些人在殺人時有將心比心,把他要殺的人當作是人嗎?沒有!
殺人犯有意識到他即將殺害的是一個「生命」嗎?沒有!
當受害者哭喊著請求放過他們時,他們有憐憫這些人嗎?沒有!
他們連眼睛眨都不眨的就將人殺死,甚至分屍。

然後殺了人之後,知道要被判死刑了,
才害怕的悔過,要大家關注他們的人權?
在剝奪了他人的生命後,再跟法律要求對他們生命權的尊重?

很抱歉,我做不到。

現在被抓住了,只好裝可憐,懺悔!然後一堆人好像佛陀再世,事不關己那樣,
滿口仁義道德,鼓吹著要尊重犯人的人權,似乎在顯示他們多麼高尚與寬容。

看了只覺得噁心和想吐!

這時我才發現可憐被害人的人權遠不如活著的,
有誰能體驗一個人被殺的過程那種被凌虐的恐懼與痛苦呢?沒有!

因為他們都死了!

那這些被殺害的人權呢?哈!早就被丟到一邊了,
我真希望這個世界有一天發明一種虛擬實境,讓大家去體驗那種感覺,
體驗如何被人殺死,如何被人凌虐致死,然後再來跟我講人權!

有人說,冤冤相報何時了,我想只要去問那些受害者家屬,
冤冤相報和讓他們逝去的親人重生,他們選哪一個,我想沒人會選前者,
他們為何要面對這種選擇?還不是那些殺人犯造成的!

沒想到殺人者反而成為被可憐的一方,被害家屬好像變成兇手,
似乎非要讓這些殺人犯被判死刑而死不可,
今天始作俑者到底是誰阿?還不是這些殺人犯!

至於其他有的沒的長篇大論,很抱歉,我書讀得不多,都看不懂,
我只知道「殺父之仇不共戴天」,誰奪走我最愛的家人的性命,他就要付出代價!

不是每個時間點、每件事、每個人都能用「理性」來解決,
女朋友變心了,哭個一場就好,
車子被偷了,存錢再買一輛就好,
走在路上被認錯打了,自認倒楣到醫院看醫生就好,
但今天失去的是最愛的親人,情何以堪?

真相?誰來決定?審判有瑕疵?誰來決定?

對家屬來說,唯一確定的是,
他們失去了家人,而這才是他捫心中永遠的痛。

很多事情,「我們」都可以理性的去討論,
但唯獨這件事,很抱歉,「我們」就是感情用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LV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