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五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二十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所以,軍公教不用繳稅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除非他們都不是中華民國的人民,那自然無可厚非。
既然是中華民國國民,憑甚麼不用繳稅?

所以軍公教不繳稅也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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